案例:一手新房80万,首付16万,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25万。我的构想如下,请老师指点,是否可行,包含政策及时间点。
1、首付后签订购房合同,立即去提取公积金25万(提取时间假定是2017年4月1日)
2、剩余款项为39万,采取商业贷款。
3、2018年4月2日-2018年6月之间,进行商贷转公贷,金额为30万,剩余9万另外想办法解决。
这样才做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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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构想的依据如下:
1、公贷比商贷利率低;
2、如果不提取25万,公积金贷款只能三十万,其实相当于贷5万,所以必须提取;
3、提取公积金后,必须超过一年才能贷款30万;所以这里有一年的时间点。
4、商贷转公贷有时间限制,必须在购房三年内,所以可以在提取公积金满一年的时间后办理商转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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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分析是否可行?是否还存在政策的误解?

[ 本帖最后由 爱立 于 17-3-22 21:3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