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楼道杂物
留出“生命通道”
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环境
楼道是共用区域,
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楼道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
业主和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楼道堆放杂物不仅影响环境卫生,
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请各位业主提高防火安全意识,
及时清理楼道杂物
为生命留出“绿色通道”!
楼道堆放杂物的危害
危害一:
楼道堆放杂物存在火灾隐患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等,都是可燃物,稍遇明火就可能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抽烟随便乱扔烟头者有之,儿童玩火、燃放爆竹者有之,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危害二:
楼道堆放杂物造成住宅楼安全隐患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消防通道,是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部分住户将杂物堆放在小区楼道内,影响了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当发生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时候,将严重影响他人逃生。危害三:
楼道堆放杂物影响清洁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占据、遮挡了地面以及墙壁的很大一部分空间,导致保洁人员无法对这里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久而久之,堆放杂物的地方也就成了卫生清理上的“死角”,脏乱不堪。危险行为
01
楼道杂物
在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不仅会造成通道堵塞,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乱扔烟头、儿童玩火等行为都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02
楼道里的电动车
电动车着火短短90秒,但楼道温度可达到200摄氏度,且伴随着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03
被损坏的消防设施
平时可能感觉不到消防设施的存在,觉得可有可无,但一旦发生火灾,就需要它们“大显身手”。如果损坏,将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04
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易燃可燃物品多为化学物品,一旦接触到火种,很容易引发火灾。
05
乱拉私搭的电线
夏季气温高,老化电线线路面临严峻考验。日光的暴晒、电线线路之间的摩擦很容易出现线路短路、绝缘层烧毁等现象,更不要随意私拉、私接电线,从而引发火灾。
真实案例
楼道起火
业主坠楼身亡
2013年,北京一小区内的住户在楼道堆放浴霸和纸板箱,造成楼道起火,且堆积的杂物堵塞了生命安全通道。导致同楼层的住户为逃生从5楼跳下,不幸坠楼身亡。
电动车充电起火
引燃杂物致人死亡
2016年7月22日12时,阜南县某小区A栋三单元发生火灾,烧损电瓶车、杂物等,并造成居住在该单元3A室的住户马某死亡。消防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电瓶车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着火。医院诊断证明书确认:马某为呼吸道烧伤、重度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楼梯间杂物起火
少女烧致十级伤残
2014年8月12日上午,如东县某小区2号楼3单元505室的16岁少女姗姗,因邻居业主在楼梯间堆放杂物、遗留火种引发火灾导致烧伤,致十级伤残。
相关法律规定
《消防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最高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小区楼道属于消防疏散通道
是楼内住户日常出行的唯一通道
楼道一旦被堵塞
将严重影响逃生和救援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勿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 本帖最后由 flydragon2002 于 2024-12-13 06: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