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李传良涉案金额超过31亿元,其中包括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约29亿元,受贿约4892万元,挪用公款约1.1亿元,以及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约7325万元。他把这些非法所得投入到了自己的公司和个人项目中,比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还买了大量的房产、车辆、土地和设备。

2024年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发布了牡丹江中院关于李传良贪腐案的公告,详细列举了他的涉案情况。据公告,司法机关已经扣押、冻结了大约14亿元的资金,查封了1021处房产、27宗土地和滩涂、8宗林地,还有38辆车和10台(套)机械设备,以及18家公司的股权。这是按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要求进行的,目的是依法没收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但并不是对他所实施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的审理。

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李传良涉嫌多个贪污贿赂犯罪,且涉案金额极大,他的判决可能会适用死刑。考虑到他已经逃到境外,未来可能会通过缺席审判程序对其进行追诉。一旦法院做出判决,相关部门将会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引渡、劝返、遣返等方式,努力将其带回国内接受进一步的法律制裁。

这一案件引发了公众对外逃贪官的广泛关注和深思。许多人表达了对政府加强反腐工作的支持,希望政府能够更有效地追究责任并将赃款归还受害者。同时,也有声音呼吁加大对政府透明度和监管力度的建设,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不少网友对官员外逃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探讨,认为权力的滥用、金钱的诱惑以及公职人员道德水平下降是主要诱因之一。此外,一些评论者也提出了对地方经济发展模式和官员职责履行之间关系的疑问,特别是像鸡西这样的非发达地区,为何会出现如此巨额的贪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