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团委、妇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综治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残联: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已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中央综治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17年11月22日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是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亿万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的未来和伟大复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