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南御锦城二区21栋千紫美尔有下列疑问:1、在此处开设餐饮,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2、如此直接开孔排放油烟是否符合规定?
3、如不符合规定,该经营是否手续齐全?若不符合规定但手续齐全,是如何办理的?
4、破墙开门何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