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这样的调岗和逼人离职有啥区别?
网上大神总结得好呀:外企的下限是劳动法,私企的下限是日内瓦公约。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深入剖析这份调岗通知书。
通知书的核心内容如下:
首先,员工李某某的岗位由工程师调整为保安员,且其月薪明确标注为2360元。
其次,公司要求其尽快完成交接工作并到新岗位报到。
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围观并发表看法。
有网友直言,这个好,有正式调岗令还有章,等于送钱。估计这家公司的HR跟老板有仇,这么明晃晃的违法证据还给到员工。
有网友表示,明晃晃的欺负人,有什么办法。15年国企员工刚经历了这些,没背景,一把辛酸泪,只能自己咽下去,除非不干了。
有网友指出,明显具有歧视性安排工作,如果工资不变可以照常上班,否则就是可以被迫解除合同N经济补偿。
有网友感慨,有些地方针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都比劳动法执行的到位。
有网友质问,这个公司没法务吗?还是人事打出来的?一点劳动法律常识都没有啊,恭喜被调岗的人,快过年了还送你2n大礼包。
有网友建议,最佳做法:在家躺平,等着公司开除你或者给你自动离职通知书。去劳动仲裁,中国法律没有自动离职这一条,N+1吃定了。各种赔偿金拿到手软。
那么,这家企业究竟是何方神圣?据相关资料显示,深圳市旭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康星星。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生产线管理服务;物业管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从这个经营范围来看,这就是一家劳务中介性质的公司。不知道为何敢如此出具调岗通知书,并盖着这家企业红红的印章。
我们无从得知这位工程师究竟因何原因触怒了公司,或是公司仅仅为了裁员而采取此举。但无论如何,企业的这种做法显然过于激进,且有悖于法治精神。试想,如果企业可以随意将员工转岗为保安或保洁来裁员,那么劳动法的威严何在?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企业持续前进的动力。企业应该重视员工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留任,而不是像这样草率地对待一名工程师。此举不仅会让当事员工寒心,更会让其他员工心生疑虑。尽管当前就业形势严峻,但如此极端的案例仍然让人难以置信,尤其是它竟然发生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呢?是否也觉得这家企业的做法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