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5日(周日),在苗家湾路(不到山泽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本人骑摩托车过学府路向山泽园方向正常行驶,对面一男子骑电瓶车向学府路方向骑行,当时一排汽车等红灯,该男子逆向越过黄虚线撞向我左侧,都侧翻,报警,他和我都受伤,事故组朱警官出警,我向他说了事情经过,并给他看了我的行驶记录仪拍摄的视频,他回我一句说:你看见他撞向你,为什么你不让他?说我骑行太靠左了,我不知道这位朱警官是否懂法,我是正常行驶,时速也在限速范围,正说那块没有画出非机动车道,机、非混道,我避让右侧非机动车告左行驶有错吗?现在还给我定负次要责任,我正常行驶在限速范围内,请问各位警官大神们:请你们为我评评理,我保存行驶记录的视屏和事故组103室朱警官的对话记录,特凶,我不知道发这帖子有主管部门过问吗,不行我请媒体爆光,我相信法制社会会给我一个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