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与丹徒区卫健委签署定向协议,毕业后至地方村卫生室服务最多6年,应区卫健委要求在外院进行全科助理医师培训两年,23年9月15日结束规培返回选定单位—丹徒区谷阳中心卫生院,期间并未有人交接岗位相关事宜,暂定于内科开展相关工作,当年8月参加助理医师考试,因成绩还未发布,告知前分管院长蔡某可能考试未通过,后被安排辅助科室轮转,美其名曰熟悉医院各科工作,当时也纳闷,才外院培训轮转回来,到一级单位仍要轮转,很是不解。10月考试通过,立马通知停止轮转,暂于内科工作,开启噩梦之旅:
一、院长王军PUA:以领导安排工作不做,多错多错,偷懒,不做为,少做理由进行训诫,什么是不做为,是过年期间初二到初五一个人在楼上收治10来个病人心率干到132的不做为?还是我学临床施压让我负责院信息系统维护我以专业不同拒绝的不做为?不去了解实际情况张口闭口就是扣钱,让我们放弃休息等等,就不过多吐槽了,言归正传。
二、对于违规安排岗位,详见引言部分。年中时候院长王军找我和另一位定向医生谈过话,说在院部学习大半年了,现在村卫生室村医前辈都六七十岁了,存在医疗及安全隐患,近期准备安排我们下村卫生室,我也表示了同意,并说我们定向协议也是这样安排的,并积极配合等待安排,后续通知就石沉大海。
三、随意克扣绩效,这是本人最不理解的。本人2109-2309在外院培训,期间绩效如期发放,2404被口头告知由于财务失误及未告知,在外培训人员仅拿绩效70%,希望我尽快归还22-23年合计绩效10500元,并说如果不及时归还,就从工资里扣除,吓得我第二天直接偿还10500元。今年8月全科助理培训第一年未通过,确实是自身原因,同月,便通过了什么全科规培人员未通过绩效扣除30%的决定,本人得知是在科内会议由科主任转述,期间无人找本人进行谈话及对相关制定条约公示及解读。今年工作整一年,想着绩效应该如期发放了,随后,25年月初开展编外人员会议,对工资及绩效按区卫健委22年出台文件进行调整,好,这我无争议,毕竟有相关文件支持。后我去区卫健委咨询有没有出台助理全科生未通过结业的奖惩措施,医政及人事科表示并没明确相关文件,那我就很好奇这30%是怎么计算得出的,更何况助理全科规培又不同于住院医师规培。那话又说回来,虽然有助理资格证及执业范围,既然是培训未通过,安排社区内科住院部是否等同于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没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临床工作是否存在医疗隐患?此外,据悉,就在前一周该院一护士疫苗打错,说得不好听就是医疗事故,才扣当事人20%绩效,那我这既不影响医院相关工作开展,也没出现医疗纠纷及事故,甚至放弃休息还有余假的情况,这30%是怎么得出的?
最后,我想说,中国不是已经进入特色了嘛,不晓得的我还以为还在官僚资本主义甚至是君主立宪制,底层打工人就该徭役呗!
附2024-02本人排班及偿还绩效及一年收治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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