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举报当地县委书记李贵富之后,而被逮捕、起诉一事有新的重大进展。
2024年4月9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迁西县县委书记李贵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马树山一案曝光后,在迁西县和李贵富曾经任职过的地方,李贵富被多人举报。据了解,一个多月前,迁西县一位与李贵富有交集的重要商界人士已被带走调查了。
4月9日,新华社和《河北日报》也报道称,由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组成的工作组通过全面调查核查发现存在三大问题。
其一,“李贵富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涉及本人及其他应由上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回避未回避,应报告未报告,违规研究办理”;其二,“迁西县公安局侦查取证不全面,刑事拘留措施适用不当”;其三,“迁西县检察院错误作出批捕决定,错误提起公诉,未严格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因此已决定对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从报警到起诉 “马树山案”用时不足一个月
马树山案,案发于2023年12月。
去年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李贵富等人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迁西县城区主街道亮化工程等事项的问题。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
被举报人李贵富,生于1965年9月,曾任唐山市丰南区副区长、唐山市丰润区区长、唐山市遵化市委书记等职;2019年4月升任唐山市副市长;2021年8月,转任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2年,李贵富再兼任迁西县县委书记;同年10月16日,他还当选了唐山市总工会主席。
数位河北当地政界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记者称,早在遵化市任职期间,李贵富即被传出有“非常强势”乃至“专横”的官风。
在迁西县委办报案两日之后,即2023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同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5天之后,即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至此,从报警到起诉,马树山案用时不足一个月。
最高检表态 对检察机关存在的严重问题严肃追责
2024年1月12日,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网),独家报道了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1月15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当日下午5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家中。
同日,迁西县检察院做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1月16日,迁西县法院做出《刑事裁定书》,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1月17日,马树山的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向迁西县检察院寄出对马树山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要求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马树山不予起诉;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
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表示,检察机关将依法对马树山一案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李贵富被调查之前 迁西政商界已有多人被查
1月20日,河北省宣布,由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直接调度,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县。
1月23日,迁西县检察院认为,“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复查意见,本院经重新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认为不被起诉人马树山具有诬告陷害和诽谤他人的犯罪故意,其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因此,迁西县检察院“决定对马树山不予起诉”。
多位消息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在最高检和河北省官方表态之后,直接办理马树山案的迁西县公安局及迁西县检察院等部门陆续有官员被调查。
不过,此后李贵富以唐山市人大副主任兼迁西县县委书记身份,仍然出席了多场官方的重要公开活动。
上述消息人士称,在2024年4月9日午间,李贵富被河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从唐山市带走并宣布留置。
当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证实了李贵富被调查之事。河北省联合工作组亦通报,对涉及马树山案的22名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