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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9日。
修订版核心内容为:
1、最高车速不超过25 km/h。 2、最大整车质量不超过63kg(仅适用于配备铅酸电池)。 3、塑料材质部件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5.5%。 4、脚蹬不再强制要求安装。 5、后视镜不计入整车高度和宽度,鼓励安装。 6、增加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7、安装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 8、强化防篡改,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防篡改,电池组防篡改、控制器防篡改、限速器防篡改。 9、限制电机性能余量,不给篡改车速留空间。 10、加严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 11、明确要求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