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被害人沈某某发布的“我与外公的日常”帖文中的图片,下载并编发“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的不实信息,该信息被大量转载、讨论。此外,吴某某还曾以上述手段捏造不实信息,对被害人闵某进行网络诽谤。本案引发了较大网络热度和大量低俗、侮辱性评论,影响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正常工作生活,严重扰乱了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案发后,公安机关即以公诉案件立案,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