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小白又来坛子里请教了,当初签合同之前,装修公司老板说可以先做事,后付钱,然后签合同时就没细问,认为应该是做完了付全款,但开工后,水电做完了被老板要了40%的工程款,瓦工做完了又被要了40%的工程款,付款过程也有争执,想想都是要给的,也付了,现在木工主体做完了,柜门没装,集成吊顶没做,让我再付18%的工程款,如果都付了,我手里就只剩2%的尾款,老板说合同就是这样签的,是我理解错了,今天想在这里请教一下专家,这样的合同该如何付款?愿意赐教的,感谢,不愿意的请勿喷,装潢对每家来说都是大事,对第一次装潢的人来说有无数的坑,谁都不想这样,已经很自责很内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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