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住房公积金调整单位申报调整时疏忽未给我申报调整公积金,造成了我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未调整,我与单位沟通,单位给我的答复是全公司集体调整公积金基数时的名单把我的漏掉了,现在已经给我补申报调整公积金基数,但据镇江公积金中心回复我们用人单位人事,一年基数调整单位只能申报一次?上个月单位已经申报过调整全单位员工的公积金基数,可能月今年没办法再单独帮我申报调整基数了。
我想请问一下镇江公积金中心单位一年只可以申报一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对于已经申报过的单位不可以再申报调整职工公积金基数?这个情况是否属实?
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无法再调整了,我这种情况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监督用人单位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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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您可以让单位出具一份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由单位公积金经办经办人员携带说明和汇缴变更清册,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12楼1215室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单位就可以为您调整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0511-84411854、84441398(归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