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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溪论坛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镇江市人社局 » 十九问镇江市社保保障局,请看清题再答,太敷衍了!
    镇江市人社局  >  十九问镇江市社保保障局,请看清题再答,太敷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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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问镇江市社保保障局,请看清题再答,太敷衍了!      查看: 45890  回复: 8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23-8-2 09:31 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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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问镇江市社保保障局,请看清题再答,太敷衍了!

    请发言人看清题再答,

    请问镇江市社保保障局:参保人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交社保,后期补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因为数额较大,对后期养老金测算影响更大,请在论坛上正面回复。谢谢!

    http://bbs.my0511.com/f1621b-t8482660z-1
    发言人没看题即回复:您好!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因欠费或少报缴费工资补缴费的,补缴费的各年度缴费工资只能与补缴时当年缴费工资合并计算缴费工资指数。
    答错题了吧,零分,请重答!



    回帖推荐

    市人社局 于 2023-6-30 16:00 发表      查看完整内容    
    您好! 后期补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不在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


                      
    2023-6-20 08:54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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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公务员逢进必考,发言人居然公开表演盲答,厉害了,社保保障局!




    2023-6-20 09:50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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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以为发言人答案拿错了,现在貌似看到本质了!




    2023-6-21 08:40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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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冠李戴?请问正确答案。




    2023-6-24 08:46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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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想好呀?




    2023-6-25 07:46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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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暴走族 于 2023-6-20 08:54 发表
    请发言人看清题再答,

    请问镇江市社保保障局:参保人因单位未按时足额缴交社保,后期补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因为数额较大,对后期养老金测算影响更大,请在论坛上正面回复。谢谢!


    发言 ...
    我也好奇,个人损失的利息,社会保险机构是不是就不管这一块了?那怎么对单位进行处罚呢?滞纳金?但也到不了个人的帐户上啊。
    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本来就很少啊,利息这一块也是不小的补充呢。

    还有,看了贴主这一系列的贴子,发现问题还不少呢,包括那个补缴差额 的工资指数的计算。
    明明是单位的过错,凭什么就让个人承担这个后果?

    凭什么一句“因公司保管不善导致财务数据不完整”,或者说,单位发放现金,单位拒不提供现金发放凭证,一句“没有发放现金”,就让个人举证。这个发放现金的,个人怎么举证啊?个人又不知道单位会故意隐瞒实际的收入,少报社保基数。


    单位隐瞒现金发放的凭证,或者一句保管不善导致财务数据不完整,就可以逃避故意少报社保基数的责任了?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2023-6-29 15:49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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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后期补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不在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




    2023-6-30 16:00 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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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楼这位网友是个明白人,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后期补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不在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说起来冠冕堂皇,事实上贵局别有用心的将每年的对账单不按规定寄送给参保人本人,结果给参保人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不可挽回的,贵局将难辞其咎对不对?




    2023-7-3 09:08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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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期补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损失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没有政策依据,不在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



    有政策依据的: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明确要求每年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必须由经办机构寄送给参保人本人,贵局为什么从不执行,却别有用心地号称给用人单位了,这难道也不在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贵局对此造成的后果准备如何承担责任?




    2023-7-4 07:24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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