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政府网站近日发布《2024年“4·21”桂防渔9***2船失联事故调查报告》(下称《调查报告》)。2024年4月21日,凌晨1时30分许,桂防渔9***2船在东经108°20′55″、北纬21°03′25″海域失联,造成3人失踪。



《调查报告》显示,事发时,渔船上共有船员3人,包括59岁的船主罗某某以及他的妻子和儿子。


气象雷达数据显示,4月21日0时50分,在防城港市东兴市偏南约80公里的海面上有弓形回波开始生成并向偏东方向移动,强度迅速加强。1时36分事发海域上空1千米高度的低空有10级大风(27米/秒),1时41分事发海域上空0.8千米低空出现12级大风(34米/秒)。气象站点观测数据显示,事发海域没有气象站点,距离事发海域东南约25海里(约46.3公里)的北海涠洲作业区WZ11-1N石油平台气象站在4月21日1时后风力迅速增强,2-3时测得最大风力12级(32.7米/秒)。距离事发海域以东约40海里(约74公里)的北海涠洲岛气象站在4月21日2-3时测得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


综合数据分析,《调查报告》认为,事发海域在4月21日凌晨1-2时期间海面突发约11~12级大风。


4月21日12时10分,防城港市海上搜救中心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进行救援。协调救援力量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协调的附近渔船进行全力搜救。截至4月25日,累计搜寻时长101小时,船舶搜寻覆盖面积2162平方公里;救助直升机“贝尔505”搜寻覆盖面积约8000平方公里,但仍未找到3名失联人员。


根据《广西海上搜寻救助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海上搜救行动终(中)止专家评估办法(试用)》第二章第七条等有关条款、《防城港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有关条款和专家评估组意见,防城港市海上搜救中心于4月25日18时中止本次海上搜救行动,转为通过发布预警信息通知过往商船、渔船协助搜寻,如发现新的情况及时报告防城港市海上搜救中心处理。截至5月7日16时,仍未发现3名失联人员,结合4月25日搜救评估会专家组的评估意见,防城港市海上搜救中心决定于5月7日16时终止本次海上搜救行动。


根据上述事实和掌握的信息综合分析,调查组认定桂防渔9***2船失联事故的原因是:事发时,桂防渔9***2船一直采用灯光诱鱼掩罩方式作业,作业期间重心较高。4月21日凌晨1-2时期间该船作业区域海上突发约11~12级大风,桂防渔9***2船体受到超过核定抗风等级的大风袭击,导致船体产生大幅度倾斜,丧失回复力矩,船舶瞬间倾覆沉没。


根据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调查认定2024年“4·21”桂防渔9***2船失联事故为遭遇瞬间大风袭击等不可抗力导致意外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



[ 本帖最后由 青衣如故 于 2024-12-10 17: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