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的是,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拿出积蓄买房子,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想着改善居住环境。
去年买了中南林清月二期房子,但也没想到这是痛苦的源头。原定去年11月底交房的,开放商迟迟不交付,说改到4月底交付。目前的情况是小区大门被堵,交付遥遥无期。目前开发商该项目的专用资金还未被冻结,随时可移作他用。
买房时合同上写的超过90天,可以退房,我想如果合同不被法律约束,那要法律有毛用。老百姓的资源浅,无人脉,这就可以成为被欺压的对象?
所谓的服务人民群众,我现在是丝毫没看出来。横幅拉了,三番五次跑开发商理论,一点用没有,我要抑郁了。
[ 本帖最后由 my0511怪兽 于 2024-2-25 12: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