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阳光小区的物业人员将绿化带部分,擅自更改使用用途,改成电动车棚,无法提供任何手续,直接让我们去告他,投诉无门了。
1、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金色阳光小区物业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业主共有。如果想将小区绿地改变成停车位,物业公司应该召开业主大会,并征求业主意见。只有参加的人数和同意的人数都超过三分之二,才能通过此意见。
光是业主同意还不行,还得经过绿化部门的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小区物业收支费用混乱,使用随意,无法实现费用监督和透明;
物业没有任何手续,公示,私自购买建材物品,如此随意使用物业相关费用,实在让人难以信任,大家交的钱都用在了什么地方。
3、物业没有认真考虑个别需求人员的关切,实施方案非常low,严重降低小区美观和审批的绿化环境;
这个小区还没有完全建设好,属于较新小区,在小区的中间位置设置这样一个简易的车棚,非常的不美观,不科学。原本小区大门的电瓶车停车位却形同虚设,没有认真考虑使用。
建议和述求:
1、物业有正规的相关手续后施工,认真考虑小区规划,不是几个人拍脑袋的事情;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提出,物业服务应当向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3、在小区的边角位置规划部分补充设施,或者在没有落成的地方进行规划,不要在已经绿化确定完善后再破坏;
4、立刻停止破坏绿化的工作,请相关社区政府人员能做好监督管理的责任,还老板姓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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